“犯罪记录”和“前科”混淆性认识的批判性思考
于志刚
于志刚
摘 要:刑法学界对于“前科”和“犯罪记录”有着普遍的混淆性认识,导致相关研究存在严重的方 向性偏差,研究视角的多重错位更是导致了研究结论的非科学性。科学界分“前科”与“犯 罪记录”是前科消灭制度研究的理论前提。“犯罪记录”是对犯罪事实及其刑事判决的纯粹客观记载,“前科”则是对犯罪记录的一种规范性评价,“犯罪记录”和“前科”之间是评价对象与评价结论的关系。真正影响犯罪人回归社会的,不是“前科”和“犯罪记录”,而是社会公众自发的非规范性评价,“标签效应”等均是此种非规范性评价的结果。
关键词:犯罪记录 前科 前科消灭 规范性评价 非规范性评价
正 文:“犯罪记录”和“前科”混淆性认识的批判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