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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评:应科学划定侮辱国歌定罪标准

法制网评:应科学划定侮辱国歌定罪标准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17-11-01 浏览:11900 次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许辉

10月3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草案)》初次提请审议,“侮辱国歌罪”将列入刑法,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0月31日《法制晚报》)

已实施足月的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哪些侮辱国歌的行为属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国歌法并未作出具体规定,需要通过刑法予以明确,这是此次刑法修正案(十)(草案)将“侮辱国歌罪”列入刑法的根本原因。换而言之,就是要用刑罚底线彰显国歌的严肃性。落实国歌法的相关规定,“侮辱国歌罪”入刑势在必行。

自200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被写入宪法以来,国歌就与国旗、国徽享有同等的宪法地位,三者都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生活和对外交往中作为一个整体,三者具有共同的作用,不可或缺,必须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国旗法、国徽法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审议通过实施,国歌法也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与国旗法、国徽法相衔接,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从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角度出发,对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予以刑事打击已作为国歌法的一部分,刑法有必要据此加以修订完善,这也是参照刑法与国旗法、国徽法有机衔接做法之必须。

对比国歌法第十五条以及刑法修正案(十)(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侮辱国歌的行为定义是一致的,即“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如果有这些行为,按照国歌法的规定即可“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草案规定,如果这些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 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见,草案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侮辱国歌罪,一般情形只需治安处罚。

可在司法实践中,哪些侮辱国歌的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就会使“侮辱国歌罪”的法律适用存在困难。而在侮辱国旗、国徽罪的刑法规定中,则没有情节严重的条件限制,只要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所列举的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就属于犯罪行为,只有情节较轻的才会依据国旗法、国徽法予以治安处罚。两种不同的规定,可能给刑事打击处理侮辱国歌行为带来难度:因为刑法对侮辱国旗、国徽罪的入罪标准规定得很是明确,但“情节严重的”才构罪的规定增加了对侮辱国歌罪的认定难度,甚至还会带来“同案不同判”的法律适用问题,可能同样侮辱国歌的行为,有的人会被判处刑罚,而有的人则仅被警告了事。

要防范侮辱国歌罪法律适用上可能面临的困难,就有必要在立法环节充分考量其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科学划定侮辱国歌罪的定罪标准,既使刑事处罚与治安处罚侮辱国歌行为的红线清晰可辨,也为公民严肃、规范奏唱和使用国歌提供基本法律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