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通知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近日,中国法学会启动了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相关要求,现就我省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学术规范;
3.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
4.在法治决策咨询、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6.3年内未受党纪政务处分;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
二、申报材料
1.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2.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3.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到省法学会研究部,电子版发送邮箱。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831房间。
邮箱:hnsfxhyjb@126.com。
四、截止时间
2023年1月20日申报截止。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符合资格的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申报,名额不限,把符合资格的人员推荐上来。
2.申报人要认真阅读相关要求,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如发现材料存在虚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报告中国法学会。
联系人:徐颖,18538191696
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申报表(点击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