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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通知

申报评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1-12 浏览:2195 次

申报评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通知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近日,中国法学会启动了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相关要求,现就我省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学术规范;

3.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

4.在法治决策咨询、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6.3年内未受党纪政务处分;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

二、申报材料

1.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2.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3.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到省法学会研究部,电子版发送邮箱。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831房间。

邮箱:hnsfxhyjb@126.com。

四、截止时间

2023年1月20日申报截止。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符合资格的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申报,名额不限,把符合资格的人员推荐上来。

2.申报人要认真阅读相关要求,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如发现材料存在虚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报告中国法学会。

联系人:徐颖,18538191696


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申报表(点击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