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共设9项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截至11月26日,共收到申请书82份,经资格审查,其中75份为有效申请。12月11日下午,在张文显副会长的主持下,中国法学会组织了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立项公示名单》,共13项。现予以公布。
课题评审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鉴于本重点专项课题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强,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采取会议评审方式。
2.全部申请材料按照招标课题选题所主要涉及的学科和领域分为4组,分别进行评审。
3.每组由3位相关领域学术造诣高、学术公心强的权威专家担任评委。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4.各组3位评审专家的座次随机安排,单独审读申请材料,独立打分,互不影响。
5.考虑到本次重点专项课题层次较高、时间性强,在评审指标设计上,与年度招标课题的评审相比,更多地考虑了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对选题的研究基础,确保能够按期完成,拿出高质量的成果。研究内容和研究基础各占50%。
6.原则上每项课题确定1个项目立项,总分排名第一的立项。申报数量在9份以上,且得分最高的2份申请书分数接近、质量都很高、研究基础好、研究能力强、确实难以取舍的,经会议集中研究,可以考虑确定2项立项,但最终立项总数严格控制;申报数量少且都不理想的课题,可以考虑流标,宁缺毋滥。
7.现场统计并公布得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集中审议确定拟立项名单,现场宣布评审结果,全体专家签署评审结果确认书。
8.评审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全面公开,包括评审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
请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准确填写《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曹菲、姚国艳收,邮编:100081,电话: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联系。
联系人:曹菲、姚国艳
电话:
邮箱:
附件:
1.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拟立项名单(点击下载)
2.评审专家名单(点击下载)
3.评审指标及分值(点击下载)
4.评审专家承诺书(点击下载)
5.评审结果确认书(点击下载)
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点击下载)
中国法学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