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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苏区法制精神 助力当代法治建设——第三届“苏区法制研究论坛”侧记

传承苏区法制精神 助力当代法治建设——第三届“苏区法制研究论坛”侧记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24 浏览:397 次

苏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鄂豫皖苏区是中国共产党在湖北、河南、安徽三省边界,以大别山为中心区域建立的一块农村革命根据地,是仅次于中央苏区的第二大革命根据地。

地处大别山腹地的信阳,被誉为“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新县是鄂豫皖苏区首府所在地。11月15日至16日,由河南省法学会主办,信阳市委政法委、信阳市法学会承办,新县县委、新县人民政府协办的第三届“苏区法制研究论坛”在这里成功举办。

论坛以“苏区新时代法治建设”为主题,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眼苏区新时代新发展的法治需要,聚焦苏区法制创新、 “大别山精神” “枫桥经验”、红色文物法治保护研究等,专家学者进行深入交流研讨,提出真知灼见,为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时代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鄂豫皖苏区是一座耀眼的丰碑

“河南是一片红色的革命热土,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光荣历史和伟大征程中,中原大地树立了一座座精神丰碑,鄂豫皖苏区即是这些丰碑中十分耀眼的一座,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历史见证,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海洋在论坛开幕式致辞中介绍了鄂豫皖苏区在中国革命史上的重要地位。

在鄂豫皖苏区这块红色热土上,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书写了“二十八年红旗不倒”的传奇。这里诞生了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等多支红军主力部队,走出了许世友、李德生、郑维山等340多位将军,徐向前、刘伯承、邓小平、李先念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留下了战斗足迹。

鄂豫皖苏区也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探索法治道路的“试验田”。这里先后颁布了《鄂豫皖苏维埃临时组织大纲》《临时土地政纲》《鄂豫边革命委员会土地政纲实施细则》《信贷暂行条例》《鄂豫皖苏维埃政府关于商业累进税之规定》《鄂豫皖工农兵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婚姻问题决议案》等多部法规或法律性质的文件,创立了国家公诉处,产生了国家公诉员,基本建立了以宪法性法规、刑事法规、土地劳动法规、民事婚姻法规和司法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了民主平等、平均分配土地、管制借贷利率、财税法制、婚姻自由等具有革命特色的法制思想。

“苏区法制建设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早大规模、成体系的法治实践,为中华法制文化的充实、完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宝贵的财富。”出席论坛的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在讲话中说。

“鄂豫皖苏区时期的法律思想,处处彰显着以人民为中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对我国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今天依然闪耀着法治的光芒。”郑海洋在致辞中说。

信阳市委书记蔡松涛表示,信阳将以这次论坛为契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加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工作,大力传承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提供更多历史启迪和智力支持。

为大力弘扬红色法治精神,广泛汇聚法学研究资源,深度挖掘苏区法制宝藏,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20年11月,江西、福建、湖北、河南、安徽、四川、陕西七省法学会联合发起共同成立了“苏区法制研究论坛”。论坛已先后在江西瑞金和湖北红安举办了两届,今年是第三届,论坛还特别邀请甘肃省法学会参加。

传承苏区法制经验助力法治建设

苏区法制是我党法制建设的首创探索和伟大实践,是民主主义法制建设的奠基,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源头,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张苏军在讲话中强调,“通过‘苏区法制研究论坛’平台,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文化思想结合起来,以法治方式推动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同时,要紧盯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法治对策研究,为苏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袁永新在主持论坛开幕式时指出,要创新传承红色基因,创造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对苏区红色基因的挖掘、研究、阐释和宣传,推进构建苏区法制研究理论框架体系,为推进“法治文化创新”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和强大动力,为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撑。

论坛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华以《中央苏区基层治理经验及其当代启示》为题作主旨报告,深入阐释了“中央苏区产生的历史背景”“中央苏区基层治理的实践”“苏区基层治理的特征”“苏区治理的经验”和“苏区基层治理的传承与发展”。

肖建华表示,苏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注重群众参与,强调法治建设,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经验在今天依然具有借鉴意义,值得传承与发展。

苏区的政法实践淬炼铸就了中国特色苏区法制传统,也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源头,特别是其中蕴涵的创新理论与创新实践。

河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郝铁川从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的“七大法治理论创新”“十二项法律制度创新”“五大法律实践创新”三个方面系统深入地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法治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方面的创新》。

郝铁川指出,今天我们要创造中国的法治特色,既要从中华法系中找,也要从中国的红色法制中去找,要借助科技在创新中赋予红色法律传统以新的形式,同时吸收国外的优秀法律文化,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交流发言为苏区发展建言献策

第三届“苏区法制研究论坛”受到全国各地研究苏区法制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的关注,论坛共收到论文249篇,经过专家评审,共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

论坛表彰了获奖论文作者,在论坛的交流发言环节,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分享了有关苏区法制研究的成果,为苏区的法治建设及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从中央苏区政权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条例,以及司法的运行实践来看,司法的人民性特征显著,试图通过体现民主、自由、平等的司法制度和实践,实现中央苏区司法权力体系的根本性改造,从而巩固工农民主政权。”

“苏区法制传统融入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利于社会基层强基铸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公益诉讼是苏区红色文物法治保护的有效路径之一,既能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也能充分利用社会力量。”

“红色法治文化作为一份宝贵的历史、一种可贵的精神,我们要正视他的当代价值,发扬文化传统,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道路自信,以红色法治文化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源泉,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输入红色基因与血液。”

……

安阳师范学院副教授胡伟、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崔志强、江西理工大学在读研究生朱迪文、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周维等7位论坛征文获奖作者代表,在论坛的交流发言环节分别围绕“中央苏区司法权力体系构建的张力与界限”“苏区法制传统融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意蕴”“红色法治文化:发展、内涵和时代价值”“苏区红色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现状检视与完善进路”等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志祥,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河南省法学会法理法史学研究会会长王建国分别对交流发言进行了点评。

“论坛闭幕后,我们将充分吸收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对论坛的成果进行升华、提炼,推动论坛成果的转化应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兼秘书长王子勇在论坛闭幕式上表示。

论坛举办期间,与会专家学者还走进鄂豫皖苏区首府烈士陵园、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河南人民检察博物馆,缅怀革命先烈、感悟大别山精神、学习苏区法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