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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携手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

王晨:携手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

来源:宣传处 发布时间: 2019-11-11 浏览:189 次

    携手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

    ——在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2019年11月10日  广州)

    王  晨


    尊敬的科伦德拉首席大法官、贾亚苏里亚首席大法官、格罗斯总检察长、萨波卢前首席大法官,

    尊敬的李希书记,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金秋南粤,丹桂飘香。在这美好时节,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学法律界朋友齐聚广州,共同出席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献计献策,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描绘蓝图。我谨代表举办方中国法学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

            习近平主席专门向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致贺信。习主席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中国愿同各国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习近平主席的贺信,深刻阐释了法治对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提出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的目标,充分展现了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更好造福各国人民的真诚愿望,对于加强国际法治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7月,中国法学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与会各方就深化“一带一路”法治交流与合作达成高度共识。本届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以“深化中国法治国际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为主题,各位嘉宾都是“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见证者、亲历者和建设者,希望大家在论坛上畅所欲言、加强交流,深入研讨、增进共识,共商如何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共谋“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新进展,开启“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新篇章。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砥砺奋进,中国从世界上最贫穷落后的国家之一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国人民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中国法治建设,亲自谋划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中国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法治建设的力度前所未有,取得的成就也前所未有。前不久闭幕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在深入总结中国法治建设成就与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热烈响应。截至目前,已有137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同中方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总额超过6万亿美元。六年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共建“一带一路”顺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在要求,推动各国加强政治互信、经济互融、人文互通,给沿线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发展机遇,也增强了世界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指出,“规则和信用是国际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石,也是国际经贸关系发展的前提”,这深刻揭示了法治在全球治理体系和经贸合作中的基本保障作用。法治是共建“一带一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法治合作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六年来,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积极开展“一带一路”法学交流和相关法律实践,法治共识不断加深,法治合作不断加强,给予我们深刻启示。

            ——加强法治合作是深化政治互信的重要基础。“一带一路”建设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顺利推进离不开政治互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着不同的政治传统和政治制度,加上地域、宗教、文化、民族、语言等方面存在差异,政治互信有一个逐步增强的过程,而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是各国人民共同的理念和追求。弘扬法治精神,恪守法治原则,加强法治合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分歧,有利于不断增进法治共识和法治互信,进而深化政治互信,为互利合作提供坚实基础。
            ——加强法治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工程。“一带一路”是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绿色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廉洁之路,无论哪一方面都与法治相伴、以法律为基。建设和平之路需要在网络安全、打击跨国犯罪、打击贩毒、联合执法、争端解决等方面开展法治合作。建设繁荣之路需要一个能促进战略对接、规划对接、平台对接、项目对接的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放之路需要维护基于规则的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建设绿色之路需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制定落实生态环保合作支持政策。建设创新之路需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构建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文明之路需要充分发挥法治文明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文明交流互鉴。建设廉洁之路需要完善反腐败法治体系和机制建设,深化反腐败国际法治合作。只有不断完善合作国家之间的贸易规则、投资规则、交通和基础设施规则、争端解决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进“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共建“一带一路”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机遇。历史证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变革往往与国际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变革相伴而行。以中国加入WTO为例,中国建立了与WTO规则相符合的对外经济贸易法律体系,建立健全了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对接WTO规则,中国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推动法治建设实现新发展。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再次提速。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指出,中国人历来讲求“一诺千金”。我们说过的话是算数的,中方高度重视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按照扩大开放的需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今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充分彰显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信心和决心;国务院近日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司法部等陆续出台了服务“一带一路”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与此同时,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也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互学互鉴和经贸合作,“一带一路”建设正在给沿线国家和人民带来源源不断的“法治红利”。        
            ——加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需要各方参与、久久为功。共建“一带一路”是一项宏大而长期的系统工程,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不仅是“一带一路”参与方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责任,也是包括法学学者、律师、仲裁员、调解员、公证员、企业法务等广大法学法律界人士的使命,需要各方积极参与。要加强立法机构的合作,及时修订相关法律,营造更加公平合理便利的投资环境。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和仲裁公信力,确保不同国家的企业在纠纷解决中得到公平对待。企业作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重要需求者和法治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应当成为法治合作的重要主体。法学研究机构要进一步推动法治经验、法学理论交流,共同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古丝绸之路是先辈们的伟大创造,丝路精神是先辈们留下的文明成果。共建“一带一路”,是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睿智选择,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条康庄大道,也是全球法学法律界人士一个广阔的事业舞台。习近平主席11月5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强调,中国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希望各国法学法律界更好开展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此,提出以下四点倡议:
            第一,凝聚更加牢固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共识。古往今来,人类从闭塞走向开放、从隔绝走向融合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我们应把握发展大势,加强了解、深化互信,以更大的开放拥抱发展机遇,以更好的合作谋求互利共赢,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坚持“拉手”而不是“松手”,坚持“拆墙”而不是“筑墙”,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维护共同利益。加快建立法治共识机制,用法治方式消除因各国法律制度差异而产生的分歧。建议“一带一路”参与方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筑牢法治之基。
            第二,探索更高质量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内涵。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在推进各国基础设施“硬联通”的同时,应加强相互间政策、规则、标准和机制的“软联通”,通过立改废释等方式不断完善国家法律制度,打造畅通的“规则之路”,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我们应共同致力于建好和扩大相互联通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朋友圈,实现各国法治建设共同繁荣,实现高质量法治合作。

            第三,确立更高定位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目标。共建“一带一路”不仅是沿线国家共同推动经济发展、文化交流、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是我们共同的机遇之路、繁荣之路,也是沿线国家参与全球治理的重大实践。以规则为基础加强全球治理是实现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当前,国际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呼唤国际法治的与时俱进,建议“一带一路”参与方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和地区组织在相关领域的合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应积极参与构建和完善国际规则体系,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坚决维护联合国宪章,遵循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第四,打造更高标准的“一带一路”法治对话平台。高质量的法治合作,需要高质量的对话平台。在内容上,我们要以更加务实的态度,以互联互通为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多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整体规划和行动方案,努力实现一个项目接着一个项目落地见效。在形式上,法治对话平台需要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创造新的模式,通过学习互访、研讨培训、智库合作等务实合作方式,不断增添新的活力。今后中国法学会还将举办中国法治国际论坛,聚焦“一带一路”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将论坛打造成为沿线国家开展法治对话的重要平台、增进法治共识和法治互信的重要桥梁、加强法治合作的重要纽带。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愿同各国法学法律界一道,坚定不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深化交流互鉴,分享有益经验,将法治合作共识转化为更多务实合作成果。我相信,只要我们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携手前行、开拓创新,“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丰硕成果,为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利益,为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格局,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祝本届中国法治国际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