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由河南省法学会主办,新乡市法学会、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八届“法治河南乡村论坛”在新乡举办。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沈庆怀致辞,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勇,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马治军等出席论坛。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兼秘书长王子勇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沈庆怀在致辞中指出,第八届“法治河南乡村论坛”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法治建设”为主题,聚焦乡村特色产业兴旺的法治保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粮食安全保障法律问题、传统农村治理方式的现代变革等具体问题,组织征文、开展研讨,是省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依法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全省法学会系统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法治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提升学术成果的导向性、目标性、实效性;要深化学术交流,通过论坛切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子勇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要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拓展法学理论研究领域,提高法学研究能力,在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中展现河南法学法律界的新作为、新担当;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经济民生领域重大问题,找准研究实践切入点、结合点,形成能够应用于、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事业的成果,切实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
论坛上,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长健教授以《乡村振兴的理论渊源、实现条件与实践路径》为题、安徽财经大学高海教授以《民法典中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规则的解释适用》为题分别作主旨报告;6名优秀论文作者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两位专家与谈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