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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07 浏览:13094 次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工作部署,汇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正能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引导,努力把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落实目标任务。通过抓牢抓实思想政治引领,使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和定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党规党纪得到真正落实。
  3、提高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法学法律工作者最重要、最核心的素质,是第一位的要求。各级法学会及研究会广大会员,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认同、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自觉做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法学思想的渗透和侵蚀,旗帜鲜明地与一切错误思潮、言论、行为作坚决的斗争,确保在各种学术观点和思潮碰撞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学研究始终与法治建设战略目标相一致。
  4、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法学会及研究会要按照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政治引领的体制机制,落实政治引领责任制。各级法学会会长、各研究会会长和党支部书记作为政治引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在政治引领方面的主导作用,深刻领会和把握政治引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全省法学会系统禁止任何人发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相违背的言论。对于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打牢组织基础。在完善基层法学会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夯实政治引领工作基础。省、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要全部成立党支部,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各研究会党支部成立后,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通过制定研究会党组织管理办法等,不断提高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党建活动新方式,不断积累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新经验,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6、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会领导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及时了解研究会理事和广大会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提高政治引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评价制度,省、市法学会对下级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的年度考核,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点考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党组织在政治引领方面核心作用的发挥情况,要作为首要内容考核,凡是对党建工作不重视或党组织在政治引领方面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一律不能参加评先。
  7、抓住关键少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研究会负责人目标管理,各研究会主要负责人要把确保本研究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依靠法学家做法学家的工作,权威法学家、学科带头人要发挥重要作用,在强化自身政治素质、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的同时,要担负对本单位、本学科、本领域的政治引领责任,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人的政治引导,通过开展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有的放矢、耐心细致做好相关人员的教育转化、提醒、纠偏等工作,发挥好应有作用。
  8、搞好平台建设。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举办的各类学术论坛、专题报告、专家讲座、工作年会、业务培训等,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实践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举办各类论坛,在确定主题、遴选主讲人、征文评审等环节,要把握好政治方向。研究会举办活动时,会领导和党组织要对主题、议题、宣讲题目、重要观点等进行严格把关,并报本级法学会审批或备案。认真做好论坛、研讨会发言的点评与总结,发言环节如出现错误或不当言论,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9、严格课题管理。课题研究是法学会开展政治引领的重要抓手。省法学会和所属各研究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研究课题进行主题确定、评审立项和鉴定结项。课题研究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以重要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通过编写成果专报、简报等形式进行转报,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持。
  10、丰富形式方法。努力探索新时期政治引领工作规律,不断丰富政治引领的形式和方法,提高政治引领实效。依托主流媒体及新型媒体等,进一步扩大“双百”法治宣讲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的影响范围。组织政治可靠、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进行权威解读。认真贯彻“学术无禁区,宣传有纪律”的方针,办好管好用好法学会网站和研究会网站,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研判,准确把握法治领域网络舆情的动态趋向,加强对法治热点事件、法律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和监督管控。
  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必须始终把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