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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仲裁制度有望建立 学界建议兴奋剂违规“入刑”

中国体育仲裁制度有望建立 学界建议兴奋剂违规“入刑”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18-02-09 浏览:11646 次
  法制网讯 记者万学忠 随着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奥会的临近,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已经纳入决策者视野。“建立体育纠纷仲裁制度,是成功举办重大体育赛事的重要制度前提。”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校长黄进说。
  黄进近日在“体育仲裁与反兴奋剂法治”专题研究报告会上强调,2022年冬奥会,必须是干干净净的冬奥会,必须坚决打击兴奋剂违规。当下,推动涉兴奋剂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正当其时。
  基于同样考虑,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法大仲裁研究院开展了“体育仲裁与反兴奋剂法治”的课题研究,于2016年12月立项。2018年1月,课题组就研究成果进行了报告。
  据法大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姜丽丽介绍,“体育仲裁与反兴奋剂法治”专项研究,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支持下,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仲裁研究院开展的重大研究课题,旨在促进中国体育法治建设,健全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我国兴奋剂违规制裁的法律规范体系。姜丽丽是该项目总负责人。
  正式立项以来,研究院组织了以于冲副教授、薛童副研究员和王霁霞副教授等十名校内外青年教师为核心成员、几十名研究生参与的科研团队。
  这项研究是在2022年冬奥会即将举办的大背景下,针对中国体育法治亟需完善、体育仲裁制度长期“缺位”的现实问题而设立的。
  黄进说:“世界上体育纠纷主要是通过体育仲裁解决的。中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需要尽快建立,特别是涉兴奋剂问题的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这一制度的缺乏,严重影响中国作为世界体育大国的形象,不利于中国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包括涉兴奋剂争议仲裁制度,是成功举办重大体育赛事的重要制度前提。”
  黄进强调,中国至今没能建立起自己的体育仲裁制度和体系,直接影响中国体育事业的自身健康发展和走向国际,这需要教育科研机构与实务部门共同合作、协力推进。
  据介绍,研究团队通过个案总结出了国际体育仲裁的规则与制度,对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极具参考价值。
  项目组对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涉兴奋剂仲裁案进行了全样本翻译、摘要与规则梳理,并进行了数据化、类型化分析。
  在此过程中,从加强涉兴奋剂违法规制角度,研究团队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反兴奋剂规范体系进行了比较研究,在对多语种、大容量的体育法律文件汇总与分析基础上,对中国兴奋剂违规“入刑”问题,进行了极具实践性、针对性的建议方案,得到司法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重视。
  黄进指出,随着中国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需求不断增大。兴奋剂违规纠纷仲裁是体育仲裁最重要的内容,它区别于跟体育相关的商事仲裁、具有行业仲裁的典型特点和专业特征,是国际体育界公认的体育纠纷解决方式。
  推动兴奋剂违规行为入刑,关乎公众健康、社会公平、国民法治意识培养和国家形象,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必要性。在“入刑”路径方面,项目组提供了具体的司法解释建议和论证建议,建议从出台“两高”司法解释入手,逐步推动刑法修正案出台。
  该专项研究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与肯定。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研究成果既有现实针对性,又对国家体育事业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体育仲裁与反兴奋剂法制研究应当继续加强,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