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娄丙录等赴许昌中院就个人破产的制度构建与配套施行机制问题进行调研。许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涛,以及两级法院相关庭室法官、许昌破产管理人协会部分代表参加座谈会。
许昌中院审委会委员、巡一庭庭长王立珂介绍了许昌破产审判工作概况,重点介绍了破产案件办理的数量与成效、“执转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快速审理机制、“常态化+个性化”府院联动机制、数字助力破产审判等。许昌中院巡一庭副庭长焦崇阳、员额法官武志强就破产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剖析。襄城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洋、禹州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庭长齐鹏鹤分别介绍了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及面临的困境。许昌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司保平等代表以具体破产案件为切入点,阐释了管理人妥善履职的基本要求、履职风险及其预防等内容。
研究会调研组分别就许昌破产审判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创新机制以及面临的问题展开与谈与回应。就个人破产的适用主体范围、立法模式、立法规范旨趣、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的协调联动、企业家的再生与保障、个人破产程序适用中的道德风险及其遏制、个人破产配套施行机制的完善,以及河南地区试行个人破产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展开了研讨。
娄丙录会长总结发言时指出,许昌法院在破产审判方面的经验做法为研究会提供了更多实践素材,许昌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企业与个人互为担保、连带担保情况较为普遍,对于个人破产程序的需求更为迫切,研究会和事务部门要积极探索个人债务清理路径,总结有益经验,以期为将来个人破产试点探索和立法设计提供参考,补齐破产制度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