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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超期出车祸 医疗赔偿自承担

险超期出车祸 医疗赔偿自承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16 浏览:12407 次

车祸随时可能发生,购买交通保险非常重要。4月12日虞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被执行人谢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修车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793元,谢某对自己的车辆保险到期而没有续交后悔不已。

2016年9月17日17时许,谢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一个交叉路口左转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薛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薛某受伤,构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薛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因医疗费、修车费事的赔偿事宜双方迟迟达不成一致意见,形成诉讼。经查,谢某驾驶的小客车投交的保险已经超期,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所有赔偿费只能谢某自己掏腰包。

2017年12月19日,虞城县法院判决谢某赔偿薛某各项损失共计9793元。谢某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3月6日薛某申请执行。

2018年4月12日,执行法官在申请人的协助下,在一工地上成功将谢某拘传到法院,不还款就要被拘留,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谢某一次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谢某表示,由于粗心,车祸发生时,自己的车辆保险超期了十多天,这一万多块拿得太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