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6日晚间公布对万家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处罚款60万元,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处罚款30万元。
至此,历时一年有余的龙薇传媒拟收购万家文化事件告一段落。回看黄有龙赵薇夫妇被罚事件,案情本身究竟怎样、是否构成误导市场、信披是否有重大遗漏、对市场是否有严重影响、是不是罚轻了5大焦点问题,颇受市场关注。
焦点1案情究竟怎样?
2016年11月2日,演员赵薇控股的龙薇传媒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但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也没有开展业务。仅51天后,龙薇传媒即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收购万家文化29.135%股份。
在上交所的问询下,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披露收购资金来源,在其用于拟收购的30.6亿元资金中,自有资金仅0.6亿元,杠杆率达到惊人的51倍。
2017年3月31日,万家文化再发公告,终止股份转让事项。
焦点2是否误导市场?
证监会称,收购行为必须严格恪守证券法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龙薇传媒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贸然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焦点3信披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证监会认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焦点4是否对市场产生严重影响?
证监会认为,以上事实足以认定龙薇传媒的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焦点5才30万元,是不是罚轻了?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被处以60万元罚款,赵薇、黄有龙等当事人被处以30万元罚款。区区数十万元的惩戒难免让市场产生处罚过轻的质疑。
然而,按照现行证券法,这已经是监管机构在查处信息披露违法时,能够给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直接责任人的“顶格”处罚。(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