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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零件造枪支 触犯刑律被判刑

网购零件造枪支 触犯刑律被判刑

来源:濮阳县法院 发布时间: 2018-04-19 浏览:13727 次

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被告人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8月5日,濮阳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接上级公安机关通报线索称:濮阳县某村村民范某在网上购买高压打气筒,可能涉嫌组装气枪。在民警到范某家中调查时,范某主动拿出了自制气枪1支,民警随即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调查,自2017年4月份,范某在网上购买快排阀、瞄准镜、消声器等枪支配件,自行组装高压气枪2支。其将1支气枪售予他人,另外1支气枪其本人持有使用,经鉴定,2支气枪均被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二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非法制造枪支罪成立。但鉴于范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制造的枪支并没有造成社会危害,范某本人也有悔罪表现,可以减轻处罚。依据法律规定,濮阳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不论动机都触犯了刑法,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枪支对社会危害大,为严控器械,千万不要因为好奇、喜爱,私自组装甚至买卖枪支,否则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