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一段“老人哭着撕碎假币”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在广西平乐县,一名老人拿着自家的油来到集市卖,却不慎收到300元假币。老人非常伤心,哭着将假币撕碎,她说,不希望有人再拿着这些假钱骗别人。
网友看过视频后,纷纷发声,同情老人的遭遇,称赞老人的善良,并谴责用假币欺骗老人的行为。
制造假币无疑是犯罪行为。但在生活中,无意中收到假币后,为避免损失,把假币花掉,是否也构成犯罪?
这些与假币有关的行为属于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持有、使用假币都可能构成犯罪。
其中,伪造货币罪属于行为犯,法律未规定入刑数额,只要有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持有、使用假币达到法定数额要担刑责
持有和使用假币也要达到法定数额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因此,故意持有、使用假币达4000元的,就可能构成犯罪。
有的人不慎收到假币后,会再次把假币花出去。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使用假币的数额较小,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1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日常生活中,在收受大额现金时,一定要予以辨别,如果怀疑是假币,要及时报警。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不慎收到假币后,一定要依法处理,不要私自持有或使用,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