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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王洪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23期 发布时间: 2025-06-30 浏览:2018 次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洪祥

红色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鲜亮的底色。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考察调研时多次到访革命纪念地,瞻仰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反复强调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周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和作风,深入挖掘和研究阐发红色法治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动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和宣传运用,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一、深刻认识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的重大意义  

红色文化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重要精神纽带,红色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对于我们坚定历史自信、法治自信、文化自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科学总结了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各个时期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成果和宝贵实践经验,蕴含着深厚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历史逻辑,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伟大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意义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5年来,法学法律界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了丰硕成果。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百年历程与基本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征程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认真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质、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形成生动实践。

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是坚持“两个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思想,传承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源头活水”。要让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成为现代的,就要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让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法治精神融入与时俱进的中华法治文明。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红色遗产和精神财富,彰显着党带领人民执着追求法治理想的坚定信念。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大背景下,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更好发挥红色法治文化精神激励、教育引领作用,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有着极为重要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

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切实举措。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是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这次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的时代背景下,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再次向全党宣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表明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对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培育并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等优良传统作风。深刻总结党的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对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对新征程上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红色法治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生动教材。我们要把老一辈革命家和共产党人留下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传承好发扬好,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自觉把党的优良传统贯穿到各项工作中,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准确把握红色法治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 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具有法治内涵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的总和,蕴含着深厚的红色基因和鲜明的法治元素。红色法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伴随着中国共产党从星火燎原到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特殊历史时期,经历了中国共产党从组织工农运动时为保护工人和农民合法权益而颁布《劳动法大纲》的萌芽期,在全国先后建立革命根据地、形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初步配套的法律体系的初创期,为巩固抗日革命根据地颁布一系列具有抗日战争时期特色法律制度的健全期,到取得全国解放、走向新民主主义新法制的发展期等多个阶段,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历程,构筑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色法治精神谱系。这一精神谱系不仅是中国革命斗争的宝贵财富,更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源泉,其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集中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和坚持中国道路三个方面。

坚持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把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广大人民进行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夺取全国政权,中国人民从此在党的领导下开始朝着民族复兴的目标前进。这一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民主革命纲领,制定法律法规,进行红色法治实践,取得了重大历史成就。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党的领导制度萌芽、建立的重要阶段,为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以强大的领导力带领人民群众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事业的伟大成功。透过百余年的光辉奋斗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党的领导制度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密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牢牢把握、坚定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把党的领导这个最根本保证坚持好、这个最大优势发挥好。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坚持人民至上。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铸就了以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等为主要内涵的苏区精神。群众传唱“苏区干部好作风”,正是共产党人精神品质和优良作风的生动写照。在以陇东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和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革命先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苏维埃法制建设经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主法制建设,顺应民意颁布实施了涉及土地、财经粮食、社会、文化教育等民生政策,孕育了以“十大政策”“豆选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典型代表的南梁红色法治文化,充分体现了党的人民立场和为民情怀。延安时期,党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写入党章,强调共产党“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要求党的干部“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形成了“只见公仆不见官”的生动局面。当年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延安,住窑洞、吃粗粮、穿布衣,用“延安作风”打败了“西安作风”。1949年3月,党中央离开西柏坡赴北平开启建国大业,毛泽东同志将之喻为“进京赶考”,由此我们党踏上了波澜壮阔的执政征程。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的法治,是为人民服务的,必须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新征程上,我们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践行党的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法学会各项工作之中,聚焦以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普法宣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中国道路。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探索并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道路。脚踏中华大地,传承中华文明,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党和人民就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矢志不渝地领导人民探索和建设人类历史上不同于剥削阶级国家的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一系列弥足珍贵的法治实践经验。党在中央苏区和革命根据地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中央苏区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以马锡五为代表的陕甘宁边区司法工作者创造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等,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制建设的标志性成就,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这些红色法治成就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记忆,反映了我们党在法治建设道路上的孜孜追求与积极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发展提供了历史经验和理论根据。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沃土,符合中国实际和国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新征程上,要深刻领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唯一正确性,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道路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定力,旗帜鲜明同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作坚决斗争。

三、切实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研究和宣传运用

近年来,党中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围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用好红色资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加强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运用好红色法治资源,扎实做好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宣传阐释工作。

加强红色法治资源科学保护。红色法治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保护是首要任务。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推动红色法治文化遗址、红色法治文物保护工作,围绕统筹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红色法治资源保护立法。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调查摸底和红色法治文化遗存普查登记工作,进一步厘清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状况,推动对现有红色法治资源开展馆舍修缮、文物修复、遗存保护、保障设施完善升级等工作。要推动建立保护名录制度,对具有纪念、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红色法治文化物质资源加强保存和保护,提出加强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保护的具体建议,增强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

深入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系统研究。要统筹研究力量,强化研究规划,积极开展革命史料的抢救、征集和研究工作,加强革命历史研究,深入挖掘红色法治资源背后的思想内涵和深厚底蕴,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红色法治文化新的时代内涵。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研究会专业人才汇聚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势,发挥政法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系统性、基础性的红色法治文化文献整理和专题性、创新性理论研究工作,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要加强对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历史发展脉络、地位作用、宝贵经验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对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等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律机构、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等内容的研究,深化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历史经验和规律特点的理解和把握。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文化思想进行融合研究,结合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实际,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大力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要持续加强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整合融合,突出各地红色法治文化亮点,积极运用融媒体等新技术创新宣讲形式,不断增强红色法治文化宣讲的影响力感染力传播力,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文化氛围。要围绕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大节点,宣传好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入宣传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成就,引导全社会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发挥红色法治资源育人优势,在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实践中提升青年法治素养,推动红色法治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有机融合,引导青年在校园就形成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法治素质。要着力打造红色法治文化精品展陈,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把好导向、聚焦主题,用史实说话,增强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生动传播红色法治文化。

(这是作者2025年5月23日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研讨会上的讲话,内容略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