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6日公布《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等6种情形拟将列入社保“黑名单”。
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在交通出行、招投标、融资贷款、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人社部16日公布《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等6种情形拟将列入社保“黑名单”。
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在交通出行、招投标、融资贷款、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