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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6-12-29 浏览:13735 次

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二、申请结项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1份(附后),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附后),请下载填写,打印1份装订在结项申请书后。另单独打印一式6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课题最终成果一式6份及电子版。请按A4纸大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正文4号宋体。其中3份成果仅需在封面写明课题成果名称,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课题立项编号及所在单位的相关信息。另外3份成果为完整报送成果。课题最终成果须不少于2万字、有实证调研数据且对策建议部分不低于总字数1/3,应为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四)至少1份成果摘要(鼓励多份),每份2500字左右,提交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成果摘要强调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炼。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将作为河南省法学会《成果转报》报送有关部门、推荐在《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法学版)》发表,以各种形式实现成果转化。

结项申请书、成果申请鉴定报告、课题最终成果、成果摘要的电子文本(word文档)打包发送至hnsfxhyjb@126.com。邮件和压缩包名字为“课题编号+申请人+课题名称”,以免漏登。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理由、延长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课题主持人亲笔签名,于12月25日前书面寄至: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刘晓娜收,邮编:450018。

四、未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成果,且未申请延期结项或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结项未经批准的,河南省法学会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并按《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课题申报通知有关规定处理。

五、河南省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鉴定结果将在河南法学网公布。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拨付课题经费尾款。

六、结项材料请快递至: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刘晓娜收,邮编:450018。

联系电话:0371-69520767

邮箱:hnsfxhyjb@126.com

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2016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鉴定报告活页.doc

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