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或夫妻间难免有吵吵闹闹,脾气差点的甚至动手打人,各种摔东西,在这个社会都算是很稀疏平常的事,吵完之后继续过日子。可贵州有对情侣吵架差点把命都吵没了。
壹
案件详情
黎某,贵州遵义人,与男友吴某同居并生下一名女孩,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合而分开。
2018年7月8日晚,想让二人破镜重圆的黎某母亲张女士,邀请吴某到家中吃饭,当时黎某并未在家。
饭后,吴某送完朋友又重新返回张女士家中,此时黎某在外面喝完酒后回来了,且正在与张女士争吵。吴某于是上前劝说,并追问黎某前几天和哪个男人在一起,二人随后发生扭打。
在动手过程中,黎某从厨房拿出水果刀,刺向吴某胸部致其受伤,之后黎某立即将前男友送往医院。经治疗鉴定,吴某被刺伤及肺部,达到重伤二级。
贰
法院判决
2018年9月4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黎某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取保候审。因取得被害人谅解,并恢复恋爱关系,2月14日,汇川区法院一审判处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记者从汇川区法院了解到,被判处缓刑后的黎某,目前仍与吴某一起生活,二人还在张罗结婚的事,并准备近期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而吴某也表示,对女友的一时冲动之举不再追究,愿意继续一起生活。
叁
法治君说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此,有部分网友认为,法院对于该女子的判罚尺度太轻了。
对此有必要说明的是,本案是刑事案件,处理事件的主要机构是当地检察院。
法院的量刑尺度,一是看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该女子一时冲动,过失致男友重伤,本意并不是致其男友重伤,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
二是人身危害性,即再犯的可能性。世界各国法律都有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的制度。
当然,被害人谅解后不是必然从宽,是可以从宽,法院综合考量,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虽无不妥,但大家要引以为戒。不要一时冲动让自己有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