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院长,您看,我们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不但依法对涉事企业判处了刑罚,并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您看,这是涉案土地恢复原状后的利用情况,今年上半年还种了一季油菜呢。”
8月上旬,在中牟县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江的陪同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带领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调研组,来到河南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监督执行现场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涉案林地的恢复状况。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研究员陈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调研员张红霞、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刘晓娜、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黄玮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薛国营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中牟县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江介绍了该院的“1+6”检察公益诉讼模式及一些社会效果良好的公益诉讼案件,并宣传了该院积极寻求党委、人大支持,争取县人大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的先进做法。最后结合办案实际,就课题组调研内容予以答复,并提出了办案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特别受邀参加座谈的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宝和中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刘文杰,则分别就中牟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所做的积极探索等内容进行汇报;李长宝主任还提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实现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从而提升行政公益诉讼质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在办理河南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怎样定位,检察机关到底是公益诉讼人,还是公益诉讼起诉人,或是公益诉讼机关,试点期间争议很大。”检察长丁海江觉得工作中的探索艰辛而有趣。“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我们将县人大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一并送达,以此来提高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谈及县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副主任李长宝补充道。 “我们在办理一起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案件中遇到了法律适用方面的困惑……” 讲到正在办理的案件,第四检察部主任赵雷现场向调研组虚心讨教。
座谈会现场气氛活跃、讨论热烈。课题调研组参会人员时而倾听,时而追问,时而记录,时而作答。座谈双方互动良好,各有收获。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表示中牟县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很重视、很投入,工作开展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课题组此行调研收获很大,看到了基层开展工作的热情 ,学到了基层办案实践中的经验,了解了基层摸索前行的困惑。下一步调研组将细致梳理、认真总结,向最高检及中国法学会提交满意的调研报告,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