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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相关任务分工及要求

“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相关任务分工及要求

来源:中国法学会 发布时间: 2008-07-25 浏览:13808 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团委:


     “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由全国组委会统一领导,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的总体筹划、组织和协调,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办单位、支持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协助和支持。相关工作任务分工及要求是:


     一、百城千校志愿者普法活动


     该项活动是通过媒体网络募集全国高校法学院的硕士生、博士生以及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作为青少年普法志愿者的主体,深入到全国大、中、小学校中,展开普法宣讲、维权讲座、模拟法庭、主题团课、专题演讲、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使“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活动贯彻落实到全国青少年群体。这项活动由全国组委会首先在北京启动,并创建活动基本模式,然后向全国推广,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百城千校”是活动的统称,各地可根据实际再延伸至更多的学校,形成组委会统一协调、各地分步开展的整体行动(详见 附件一)。



     该项工作重点请教育部、司法部协助落实。其中,青年普法志愿者招募工作请团中央协助落实;活动进入大、中、小学校工作请教育部协助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中面向学校的普法活动与“百城千校志愿者行动”相结合的有关事宜请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负责协调落实。



     二、青少年书画摄影大赛活动


     青少年书画摄影大赛活动是以书画摄影展览的形式,反映广大青少年在“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的主题活动中的精神风貌,从而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直观性。该项活动由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统一的大赛标准、参赛范围和评审委员会委员以及实施方案,各省(区、市)可根据实施方案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详见附件二)



     该项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请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社、民主与法制社协助落实。


     三、网络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增强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和直观性,使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组委会决定建立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官方网站,该网站将在近期正式开通。另外,在网络竞赛活动这个环节中,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英语演讲比赛,比赛区分大、中、小学生组,分别竞赛,独立评奖。(详见附件三)。


     该项工作重点请人民网、法律教育网、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中青网、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相关网站协助落实。青少年法律知识英语演讲比赛请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协助落实。


     四、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


     为使香港、澳门青少年亲自感受祖国30年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加深对内地法律制度的了解,培养爱国意识,将举办港澳大学法学院学生及青年律师、法官、检察官与内地的交流、观摩、研讨、联欢活动,即“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我们将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部分法学院优秀学生代表、优秀青年律师代表等来内地参观交流;并选出部分普法网络知识竞赛的优胜者到港澳进行参观交流,届时请港澳的相关媒体参与。(详见附件四)。


     该项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请国务院港澳办、团中央及香港、澳门各协办单位协助落实。



     五、媒体宣传工作


     为了增强本次普法系列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青少年能够了解法律知识,从而学法、守法、用法,使法治理念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得以普及,活动组委会邀请了8家媒体作为支持单位参与整个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发布最新消息,做好相关专题采访工作,刊发法律知识竞赛答题,开辟互动交流平台等,力争使更多的青少年都能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扩大活动的影响,增强活动的效果。



     该项工作由组委会牵头,请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社、民主与法制社、人民网、法律教育网协助落实。


                                   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