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学网讯 6月23日,新乡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在市政府召开。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河师大法学院,市律师学研究会,市刑法学研究会到会祝贺。来自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市直政法部门,驻新高校,律师界的代表共60人参加大会。
新乡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是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森同志的亲自关心、支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他在多种场所呼吁,环境与资源保护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既是重大经济问题,又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他多次为成立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出主意、想办法,多次亲临市法学会和市环保局指导工作,为研究会的最终成立铺平了道路。
会议选举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胡建森为会长,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张广武当选常务副会长,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鹏祥、市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常德强、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贵彬当选副会长,市环境保护局法规信访科科长高锦柏当选秘书长。
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开富代表市法学会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希望新乡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保护环境资源面临的问题,从推动立法、完善法规等层面,发思想之先声,为建设生态新乡、美丽新乡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