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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关于征集人身保险法律问题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河南省法学会关于征集人身保险法律问题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08-09-23 浏览:13627 次

各省辖市法学会、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市场经济体系逐步确立,保险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作为保险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人身保险日益受到重视,市场规模迅速壮大,有关人身保险的各种法律问题随之不断出现。保险业界和法学界对保险合同的生效、如实告知义务和表见代理等人身保险的重要法律问题理解不一,司法实践中对同一性质的人身保险纠纷也出现了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裁判结果,引起了较大的社会争议,对人身保险立法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着手《保险法》的修订工作,并明确修订重点在保险合同方面。



   为了深入探讨人身保险法律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促进保险法立法工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决定于今年第四季度联合举办人身保险法律问题研讨会。请你们即组织有关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围绕附件所列会议主要议题(亦可自拟题目)撰写论文,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法学会,联系人:徐颖,电话:(0371)65881310,传真:(0371)65903110,电子邮箱:hnsfxh@126.com。




                            河南省法学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人身保险法律问题研讨会参考议题




1、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如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递交了投保资料甚至交了保费但还未核保通过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是否生效?



2、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问题。如对投保人既往病史应如何认定?




3、在费用型医疗险中适用保险补偿原则的问题。



4、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如意外伤害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5、意外险中疾病与意外事件的区分问题。如猝死是否属于人身意外险的责任范围?



6、保险营销员表见代理问题。营销员诈骗客户的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



7、保险人对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告知义务问题。



8、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问题。不利解释原则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应如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