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开封市法学会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市司法局举行。开封市法学会驻会副会长吕治民,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星飞,市信访局副局长赵海燕,市律师协会会长范之敏,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夏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航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封市法学会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研究会章程》和《开封市法学会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研究会选举办法》,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
开封市法学会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开封市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研究和群众性学术活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为下一步全市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会上,吕治民宣读了《开封市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开封市法学会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研究会的批复》,并介绍了中国法学会、河南省和开封市法学会的历史发展、性质地位、职能作用及取得的重要成就等。赵海燕就开封市法学会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研究会筹备情况和第一届理事会组成及人事安排情况作了说明。王星飞被推举为开封市法学会社会矛盾调解法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会长。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55名。经选举,张航生当选为会长,冯建国、赵海燕、范之敏、刘夏当选为副会长,韩琦当选为秘书长,邓宏伟、余明德、谷长东等18人当选为常务理事。
王星飞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全市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进万家”等一系列活动,创办了《宋都调解》法治电视栏目,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仅去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7400多起,调成率97%。
就研究会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王星飞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密切联系实际。研究会的工作必须紧扣开封市情、紧贴社会矛盾调解工作实际,着力加强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和紧迫性问题的研究。二是要坚持开拓创新。要跟上社会的发展步伐,密切关注网络时代的新情况新特点,密切关注社会矛盾调解的新实践新探索,使研究成果切中时代脉搏。三是要丰富活动载体。要定期发布研究课题,组织开展培训讲座等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为社会矛盾调解实务界和法学界进行学术交流、思想交锋创造条件机会。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要最大限度地把全市社会矛盾调解领域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吸纳聚拢到研究会中来,补充新鲜血液,增强研究会的生机和活力。
开封市部分高等院校、政府相关部门、政法系统及调解实务部门从事调解研究的学者、骨干人员等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