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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辉县市召开

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辉县市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27 浏览:12865 次

12月21日,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辉县市召开。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保振,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郅晓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等出席会议。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娄丙录主持会议。

会议选举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新任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保振全票当选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澍田等17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省法院民四庭庭长周志刚当选为秘书长。会议以“营商环境改善与经济法”为题共征集论文91篇,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13篇,河南大学、新乡中院等七个单位荣获组织奖,与会领导为论文作者代表和单位代表颁奖。


李承先代表省法学会对第四届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新一届研究会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研究会要切实肩负起引领广大会员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把准把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不懈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开展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找准结合点、切入点,集中力量攻关,争取推出有价值的成果;积极搭建与党委政府和实务部门合作的平台,不断提高服务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工作的成效。

三是积极开展活动,不断增强研究会活力和凝聚力。以活动增活力,加强沟通联络,开放办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研究会的吸引力、影响力、凝聚力。

四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研究会建设的规律,持续加强研究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经济法学科人才培养,不断壮大会员队伍,努力打智库型、实战型研究会。


新当选的会长郭保振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对以华小鹏同志为会长的第四届理事会的辛勤工作和无私付出表示致敬和感谢,对下一步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毫不动摇讲政治;二要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要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四要加强交流合作;五要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六要加强法学人才培养;七要抓好研究会的自身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孟洲,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席月民分别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理解读》和《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政府角色及其法定责任》为题做了学术报告。学术研讨环节,优秀论文作者围绕“营商环境改善与经济法”开展了研讨。高校和律师界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会议,历时一天的会议研讨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