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洛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市律师协会召开立法论证会,对《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立法论证。洛阳市法学会副会长、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尚辉参加论证会并讲话。
论证会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红超主持,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市律师协会、洛阳师范学院、市委党校等专家学者近20人参加论证会。与会专家结合自身工作和研究领域对《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杨尚辉指出,《办法》是为了不断提升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洛阳市工作实际起草的,共25条,分别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和考核评价及监督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接下来市司法局将在对《办法》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修改完善后形成规章草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施行。
杨尚辉对专家们关注支持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表示感谢,同与会人员交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以及部分立法技术问题的看法。他表示将认真研究梳理、积极采纳吸收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办法》修改好,希望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市律师协会继续关注支持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为提升洛阳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