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雷:河南永城人,商丘师范学院法学教授。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
感言:法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志,推行法治是人类发展的必然方向。而在推行法治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则又是法治的前提。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与义务大力弘扬与培育法治精神,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献智出力。
先后荣获“河南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文社科)人才”“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农工党河南省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河南省教学标兵”“河南省优秀特约信息员”等荣誉称号。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参与完成、在研国家社科基金3项。主持完成在研省部级课题2项。
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CSSCI收录8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摘1篇,篇目辑录1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2篇。
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撰写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立法、科技创新促进立法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案;提交的社情民意《关于依法整治“僵尸学校”的建议》被中央统战部《零讯》专刊采用,并得到教育部主要领导批示;参与农工党中央举办的“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的百场宣讲活动,做“培育法治精神,切实履职尽责”主题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