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新机制,持续加强组织建设,着力推动法学研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不断扩大法学交流,稳步开展法律服务,着力增强实效性,有效提升影响力,开创我省法学会事业新局面。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牢牢把握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开展法学研究工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服从和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加深对“五大发展理念”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
努力提升法学研究水平
一是积极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申报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课题,参加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以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布法学研究课题。三是举办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努力将本届论坛办成一次“有质量、有特色、有影响”的中部法学盛会。四是开展优秀法学人才评选活动,组织“河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五是加强学术成果转化。省法学会将积极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建立与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广泛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实践。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坚持政治性与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相结合,按照“深化、提升、延伸”的要求,继续开展“双百”法治宣讲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主要宣讲对象,努力提高活动的层次和水平,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按照贴近大众、贴近实际的思路,进一步办好《公民与法》(法学版)杂志,宣传推介我省法学研究成果。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学会工作”新模式。打造全省法学会“一网一微双矩阵”系统。
深入推进法律服务
一是要更好地发挥法治智库的作用。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工作途径,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河南法治建设。二是服务立法。与人大、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切实服务地方立法工作。三是服务司法实践。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为司法实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服务司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五是设立台商台胞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六是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通过设立基层法律服务站、法律诊所、法律顾问站等多种形式,促进社会和谐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稳步推进法学交流
一是促进境内外法学交流。学习借鉴境外法治建设成果,服务我省法治建设实践。二是加强省际联系和交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赴省外考察,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提高自身水平。积极参加兄弟省(区、市)法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为广大会员开展学术交流、开阔研究视野搭建平台,促进我省法学研究水平整体提升。
不断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县级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各省辖市法学会要加强工作指导,力争年底前县级法学会全部建立党组织。二是继续推进研究会建设。进一步健全研究会组织体系。针对新成立研究会较多的情况,举办研究会工作培训班,提高研究会的工作能力。三是改进会员服务管理。制定具体举措,拓宽工作渠道,密切与会员的联系,将法学会机关建成会员之家。
认真抓好队伍建设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综合素质,提高组织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要抓好思想建设,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治理念的信仰者、法治中国的践行者。要抓好教育培训,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要抓好机制建设,推动学习培训制度化、经常化。要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考核考评力度,继续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