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十九大,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淅川县法学会发挥会员优势,组织法学会成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活动首站,由县检察院未检科在福森志远学校开展。
“同学们,被告人李国战因入室盗窃农民芝麻、油菜籽等农作物,价值1000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大家说值不值得呀......”
公开庭审法制讲堂上,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薛雪用身边的案例向中学生们宣讲法律知识,受到广大师生及人大代表们的欢迎和肯定。
这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李某入室盗窃案,是新刑诉法实施后,淅川县检察院在校园内公诉开庭的第一案,尽管案值没有达到2000元的立案标准,因为是入室盗窃,不论案值大小,均要被立案。同时,李某有前科,系累犯,所以被法院判处实刑刑罚。
这起小偷小摸案的被告人李某被重判,给师生们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法制教育课,使他们学到了具体的法律条文,在师生中引起了极大震撼,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此次普法活动,创新开展“套餐+点菜”法制教育模式,即按照高中、初中、小学不同年龄段的接受能力,“量身定制”法制课内容,依托法制副校长主讲,结合中小学生心理特点,以《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办理的抢劫、盗窃等典型案件为主,介绍犯罪的特点和手段,告诫同学们远离不良场所、远离有害身心健康的物品。并向学生讲解如何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
活动中,检察官们还向所在学校捐赠法律书籍、普法宣传单,现场解答同学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同时,该院还结合学校学生们自主“点菜”,收集整理制成“法制菜单”,由未检科检察官担纲“主厨”,按照“菜单”为孩子们现场“烹制”法制营养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