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让农村干部零距离、亲身感受司法机关的办案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政绩观,达到法治教育的目的。12月12日上午,浚县县委组织部、浚县法学会联合县法院组织开展了农村干部庭审教育活动,组织50名农村干部旁听了一起公开审理农村干部挪用公款案件。
该案件中,被告人平某系浚县王庄镇东街村委会主任,被告人柴某系浚县农村信用社职工。公诉机关指控其二人2014年5月19日将村集体的100万元土地补偿款挪出给苏某经商使用,次日归还。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平某作为基层村民组织管理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土地补偿款的过程中,伙同柴某挪用公款10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活动持续近2小时,农村干部们现场旁听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开宣判等庭审过程,亲身感受了法庭的庄严和被告人的痛苦忏悔,心灵上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庭审结束后,农村干部们纷纷表示,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令人深思,参加庭审使人心灵深受震撼,作为一名农村干部,应当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远离职务犯罪。
近年来,为创新干部日常法制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制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浚县县委组织部、浚县法学会依托县法院的审判平台,在全县科级干部、机关干部、农村干部等党员干部中,先后开展了旁听职务犯罪、行政诉讼,以及医患纠纷、重大交通人身损害赔偿、金融诈骗等案件庭审活动20余场次,参与干部1500人次,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