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漯河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连东,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静毅,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新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芳钧,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丽曼等出席会议,来自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市委党校、市律师界等领域的8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法学会二级学科研究会建设,有效整合、发挥我市刑事诉讼法学人才和学术资源优势,市法学会和市检察院联合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
陈连东在致辞讲话中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他希望广大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提高站位:
一是要充分认识成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平台,进一步凝聚智慧和力量,通过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要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属性,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践行者、捍卫者,确保法学研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确保研究会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要紧紧围绕大局,确保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工作效果,紧紧围绕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开拓进取,为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漯河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84名及常务理事49名。陈连东被聘任为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刘芳钧当选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任国云、张柏峰、魏书念、苗东海、刘洪军、薛永奎当选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薛永奎兼任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会上张静毅向新成立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授牌并发表讲话。他说,成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是我市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的又一盛事。
他希望选举产生的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努力开创我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工作的新局面。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立足漯河、研究漯河、服务漯河,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确定的“四三二一”工作布局认真梳理、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力争取得实绩实效。
通过开展法学研究活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平安漯河、法治漯河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新当选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刘芳钧表示,将和第一届理事和领导班子一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使命,为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深入推进“四城同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共同为维护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