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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下午,漯河市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赵坤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静毅主持会议。市法学会各位副会长;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的分管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及来自市委党校、漯河大学和市律师协会的5名法学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省辖市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漯河市法学会关于加强法学会研究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安排部署了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工作。
会议就“如何加强全市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征求了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市法学会研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赵坤炎会长充分肯定了2018年全市法学会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并针对做好我市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正视差距、奋起直追。在研究会建设方面,漯河市法学会目前在全省处于落后位次,在省辖市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工作会议上,刘满仓会长提出只有漯河、商丘、济源没有成立研究会。尽管我们其他工作搞得很好,但是没有成立研究会是我市一个明显的短板,我们要正视差距,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鼓足干劲,推动工作取得有效进展。二是坚持标准、落细落实。成立法学研究会的目标是为了促进工作,要按照省法学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严格研究会的设立程度和设置标准。特别是市法学会要把设立研究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各个环节都研究透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于几个成立条件成熟的研究会,根据省法学会规定的标准程序,力争在今年6月份之前建成并开展工作,争取打个翻身仗。三是明确责任、确保实效。要明确主体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尽快向单位领导汇报,争取对这项工作给予支持,同时要明确主管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沟通联系的责任。市法学会各位副会长要分包联系,明确包联单位,加强督导协调,下发工作台账,确保研究会尽快成立;要明确指导责任。市法学会要对每个研究会的成立加强指导,及时沟通、联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兼职担任会长的领导干部,要及时与纪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报告。根据省法学会关于“活动兴会”的要求,成立研究会以后半年最少搞一次活动,注重实用性研究,争取在全国全省拿到名次,要多出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会上还下发了《漯河法学会研究会责任单位联络表》,市法学会根据座谈会上征求到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每个法学研究会的分管领导和分包联络的副会长,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
会议号召,研究会是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主阵地和主力军,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全市法学研究会建设工作,为推动更高层次法治漯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