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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召开政法系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新乡市召开政法系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13 浏览:10880 次


4月12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找准政法系统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定位,促进新乡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郅晓峰主持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新乡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非公有制企业法治研究会会长朱云卿,市中级法院院长袁荷刚,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胡霞,市司法局局长岳绍琪,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跃江,市工商联副主席李翠英,市法学会、市律协、企业家代表以及省市新闻媒体参加座谈。

会上,民营企业家代表围绕政法机关如何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新乡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市法学会非公企业法治研究会有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郅晓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扶持的政策举措,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市政法系统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领会其核心要义和深刻内涵,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行动指南,转化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实践,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打牢政法机关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基础和政治根基。

郅晓峰指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由弱变强、由小变大,已逐渐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自主创新的强大动力、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市政法系统要充分认识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立足发展大局,主动为企业服好务、站好岗,依法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提质发展、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环境,从而促进民营企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郅晓峰就如何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切实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法保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积极防范风险打击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插手、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着力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遏制涉众型、风险型经济案件高发势头。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干扰、影响企业发展及重点工程建设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强化民营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和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坚持平等保护规范执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政法机关要对各类经济主体一视同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等行为。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依法审慎使用拘留、逮捕和查封、冻结、扣押、保全等强制性措施。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加大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畅通企业家维权渠道。

三是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服务,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在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中当好先锋、争做表率。要优化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拓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服务领域,推动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向民营经济领域延伸,促进民营经济主体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构建信息化、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开展联系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加强政法部门与民营企业的对口联系、走访帮扶,法学会要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企业开展课题调研,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为全市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