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
“我捐500元,我捐200元,我捐100元……”2月12日,在虞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王光华的带动下,政法委、法学会全体人员主动为西关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爱心捐款,共募集到爱心款项4750元。
当天上午,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会员代表冯保垒、李家认一行5人来到结对帮扶的利民镇西关村,对坚守在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线的村干部等值班人员进行看望和慰问,把钱款交到了村支书手中,为他们送去了红外测温枪、消毒液、消毒酒精等疫情防控所需物品以及方便面、火腿肠、牛奶、面包等慰问品。
王光华要求西关村加强值班值守,严格防控措施,在履行好防控职责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确保自身安全,切实筑牢防控疫情安全线,同时要确保疫情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偃师市
偃师市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后,法学会全体人员全力以赴,冲锋在前,坚持制度,扎实工作,始终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政法机关的初心和使命。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申伟民每天都到所分包的邙岭镇实地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制度,牢记责任,督促和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扎扎实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全面工作。他强调,各个卡口的值班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认真检查,做到万无一失。全体村镇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群众扎堆、随便走动和串门行为。按照要求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负起责任,做到不脱岗不漏岗。认真做好域外人员返偃的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四包一”责任机制。
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洪亮参加市疫情防控第11督导组工作,坚持每天到村镇卡点检查值守情况是否规范、有无脱岗现象;对排查出的隔离人员是否隔离到位、有无脱离监管情况以及“四包一”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村内沿途村民戴口罩和扎堆情况等都要进行全面督察通报。他所在督导组的全面工作多次受到偃师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点名表扬。
各村镇和街道社区的法学会会员、调解员、网格员以及乡镇政法委员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下,密切结合形势任务,全面落实防控要求,主动发挥资源优势,扎实做好了许多基础性的工作。偃师市所有设置的疫情点检查中,政法部门”四官”跟进,法学会员齐上阵,严格做好测量体温、管控人员和化解纠纷等工作。法学会员把《疫情公告》广泛张贴到每一个小区、每一个门栋、每一个村、每一个农户,时刻不忘对辖区人员深入进行政策宣讲,劝说居民坚决做到不出门、勿聚会、不信谣、别扎堆、勤洗手、戴口罩等硬性要求。偃师市采取网格员和法学会员组团”二帮一”的分包联系模式,对于许多未发热且刚从外地返回的人员,监督其进行14天的自我隔离,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偃师市法学会与全市人民手牵手、心连心,充分利用“法治偃师”微信平台编发事关疫情的政策要求、防范措施和经验做法,在大力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应对疫情,正确做好自我防护上下功夫。截至2月18日,共推送相关文章160多篇,20多天关注人数增加210人,总阅读量达12.7万人/次,为打赢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营造很好的舆论氛围。
临颍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分包“颍郡尚城”小区以来,临颍县政法委、县法学会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最高位置、当作第一位的工作和非常时期的“最大政治”,视命令为军令、视门口为关口、视小区为阵地、视居民为亲人,迅速进入“战时”状态,组织30名党员干部奔赴防控战场,在一线冲锋陷阵、攻坚克难,筑起了一道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添彩,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得到了小区业主们的称赞。
一、稳民心、阻扩散。大疫当前,有的群众难免心理恐慌、思想紧张、情绪波动,对此,县政法委、法学会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投入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他们成立了分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组成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到小区开展防疫工作,在小区门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点,做到“五包”,包物资、包检测、包楼栋、包重点人、包后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刘学勤,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田森,多次到小区指导安排工作,政法委党支部书记、法学会常务理事胡国涛具体负责,推动防控工作的落实。同时动员小区志愿者、党员业主等力量,组建小区“志愿护卫队”15名,协助搞好人员排查、人员登记、病毒消杀、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激发小区正能量,确保了各项防疫指令迅速下达到小区,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排疑情、控流动。为了落实内防扩散要求,他们在小区门口开设检查点1个,与小区物业共同值守,严禁外部车辆、人员进入。对小区居民每户办理出入证,实行进出登记、测量体温,严防疫情输入。为了严控到位,他们在小区门口安装长4米、宽3米的专门通道,成为全县首家小区安装的消毒通道,居民在出入时会自动喷雾消毒,给居民提供了安全保障,得到了居民的认可和点赞。同时,他们坚持全覆盖排查,对居住在“颍郡尚城”小区的人员开展全楼层、地毯式排查,对人员信息、有无发热等进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目前已对小区所有的1080户约3500多居民完成一次全面大排查。排查中,他们从中发现从湖北武汉返回人员5人,及时进行重点监测,实行严格隔离观察。面对被隔离人员的焦虑、烦躁情绪,他们及时对被隔离人员耐心疏导、服务,让被隔离者感到:人隔离了,但爱没隔离。目前,小区5名隔离对象均已经度过隔离期,他们最大的体会是,“有党员干部的贴心照顾,生活很安心、很放心。”
三、贴民情、重实效。为了让防控宣传语接地气、贴近群众生活、易于接受和记忆、提升疫情群防群控的效果,他们通过利用小喇叭白天在小区不间断广播防控疫情须知、悬挂条幅、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栏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共悬挂宣传标语10条,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彩页1200份,张贴《关于有奖举报来往湖北人员信息的通知》65份,张贴政法部门《通告》50份,确保做到防控宣传无死角、全覆盖;同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引导居民正确认识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氛围。
四、聚民力、壮后盾。县政法委、县法学会一方面通过对居民开展全过程服务,每天对小区道路及楼层、电梯实行两次消毒,配合小区开展卫生整治,安排专人对小区环境进行清扫,确保环境整洁卫生,以此赢得认得、得到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强大的动员力凝聚强大的战斗力,唤起声势浩大的正能量,使各项防控工作变得日益积极、更加主动,形成了阻断病毒传播扩散的铜墙铁壁。在小区,力行“宅家就是爱国”,“绝不给国家添乱”成了居民的一致行动;看到小区面积大,单位防控人员不足,小区群众自发组织了志愿者,参与到防控工作中,形成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看到小区值班人员为守好家门而寒风站立、风雪无阻,居民自发送来了40件消毒液、11包口罩、1箱小喷壶、22箱方便面、21件饮料等,分包单位的组织力和小区群众的凝聚力有机结合,形成了全民战“疫”、全民防控的磅礴伟力,为在这场疫情阻击战中早日奏响胜利凯歌,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2月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到“颍郡尚城”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对政法委、法学会分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月7日、2月13日,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组两次到“颍郡尚城”小区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对政法委、法学会发动小区志愿者参与防疫值班、群防群控、严防死守的做法表示肯定。
商丘市睢阳区
落实疫情防控精神,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睢阳区法学会法律智库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
三文律师事务所在网上为企业员工解答法律问题,帮助建筑企业如何应对疫情提供法律指引;永锈律师事务所为爱心人士指导疫情下个人捐赠的法律问题,让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善举合法合规,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支撑;向东律师事务所通过网络和微信,大力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法,提升群众防控意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防控工作。截止目前,通过法律智库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90余条,解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26条,撰写法律建议7篇,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出了法治力量。
通许县
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来,通许县法学会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和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好疫情防控员,做到三个“起来”。
一是积极组织会员“动”起来。在小区、社区、街道、村社,把疫情防控的新知识、新消息、新进展广泛宣传,提示提高广大群众对疫情充分认识。
二是积极引导群众“防”起来。全县学会会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加强防治,认真开展心理疏导,扎实做好小区值守和宣传,全面深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响”起来。充分调动团体会员力量,组织各团体会员扎实开展防疫宣传工作。咸平街道及公安局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进行全天候移动宣传;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张贴公告上万张;各微信公众号共发送信息50余篇,宣传疫情防控信息上百条。
滑县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为贯彻好上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好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滑县法学会联合滑县司法局在尽量避免面对面直接接触的情况下,组织法学会会员和司法干部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加大依法防控宣传力度,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驾护航。
一是利用公众号和工作微信群对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时进行宣传。同时,发动全县法学会会员和司法干部职工进行微信转发。
二是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学会工作站主动和当地党委政府联系汇报,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公众号、工作微信群、乡村广播、流动宣传车、张贴宣传页等多种形式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力求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是利用公众号、工作微信群及时向社会公布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件,震慑那些疫情防控思想不坚定者、隐瞒疫情不报告者、妄图制造假冒伪劣防疫卫生材料者等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的人和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