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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2018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13 浏览:15531 次

2018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过时不受理。

二、申请结项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8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1份及电子版。

(二)课题最终成果一式9份及电子版。请按A4纸大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正文小4号宋体。封面仅需写明课题成果名称和立项编号,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及所在单位的相关信息。课题最终成果须1-1.5万字、有实证调研数据且对策建议部分不低于总字数1/3(切忌空泛,问题分析略写,实证调研及对策为重点,没有实证数据及对策建议的视为不合格),应为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三)至少1份成果专报(鼓励多份),每份2500字左右,仅提交电子版。成果专报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炼。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将作为河南省法学会《成果转报》报送有关部门、推荐在《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法学版)》发表。

(四)为严肃学风纪律,对课题研究成果采取查重等方式进行学术检测。课题主持人需通过正规查重机构进行课题研究成果检测,文字总重复率不超过30%,并提交正规不端检测机构(知网或万方)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

省法学会对查重率超过30%(含)的,将责令限期修改一次,延期结项,修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查重率超过50%(含)的课题结项申请材料,不予组织鉴定,直接作出“不合格”决定,追回已拨付资助经费,并通知主持人所在单位。

(五)课题研究结项申请书、最终研究成果、成果专报及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发送至yjb69520767@163.com。为提高效率,避免差错,邮件和压缩包名字为“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如:HNLS(2018)A1+课题名称。

三、一般不允许延期。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理由、延长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课题主持人签名后扫描电子版发邮箱。

未按课题完成期限提交研究成果,又未提出延期申请并获得批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省法学会作出撤销课题决定,通报至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在相关范围内予以通报,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

四、河南省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鉴定结果将在河南法学网公布。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拨付课题经费尾款。

课题经评审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组应当在3个月内对课题成果进行修改并提交省法学会。修改后的课题成果经再次鉴定仍不合格的,由省法学会作出“不合格”的决定,并通报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其课题主持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河南省法学会课题。

五、提交的课题结项成果查重率超过50%(含),或未按课题完成期限提交研究成果且未获批延期结项导致课题中止的,列入省法学会课题评审不诚信记录,其课题主持人在5年内不得申请河南省法学会课题。

六、结项材料请快递至: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编:450018。

联系人:李楠 0371-69520767 17839313373;刘晓娜 69521332 18937161797。

附件:1、2018年度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

2、河南省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样本)

3、成果专报(样本)

河南省法学会

2018年11月12日